【當國王其實不快樂。喬治六世:你毀了我的女兒~】
第一季的進程其實很快,第一集交代一下女王的爸爸是怎樣的一號人物,然後他第二集就領便當了!
(啊主角就不是他啊~不然咧 )
這部戲看著看著,其實心中會有些衝擊與感慨。
作為一般人的我們,看著女王等這些王室成員,可能都會很羨慕他們的生活吧!
身分尊貴、錦衣玉食,感覺每天的活動就是參加 Party,或是騎馬,這可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有的娛樂啊!
然而這部戲一直在告訴觀眾:如果可以選擇,我並不想當國王(女王)。
話說女王的爸爸本來不應該當國王的,因為他並不是長子,在他之上其實還有個哥哥。
正常來說,女王的爺爺過世後應該是由女王的伯父(愛德華八世)繼位的;
且基本上這個繼位是在前任國王逝世當下就「自動」繼位完成了!
但愛德華八世當時雖然名義上繼位了,卻尚未完成王冠的加冕禮。
原因是他想娶一個離婚的女人為妻,這在當時的英國社會、教會、內閣、王室都是不被允許的。
我們可能很難想像,我是國王耶,我要娶誰還要你們同意!?
但,是的,就像上一篇說的,國王的頭銜看似尊榮,但其實什麼都做不了,甚至連自己的婚姻都無法自主。
於是在教會不同意、內閣不挺、社會輿論不認同下,愛德華八世放棄王位,遠離英國。
而此時因為他尚未結婚,也未有子祠,於是轉由弟弟,也就是後來的喬治六世繼位。
在看【王冠】之前,我就已經知道這麼一段「愛美人不愛江山」的風流故事,
當時還覺得這位願意為愛放棄一切的國王,真的太帥、太浪漫、太偉大啦!😍
沒想到才看沒幾集的【王冠】,就整個顛覆了我的想法...
當然,對於深受愛德華八世所愛的這個女人來說:你願意為了我放棄王室身份與尊榮,是真愛啊!
但是,人的一生並不是自己一個人過的,你還要想想你周遭的家人。尤其是王室!
喬治六世:
你就這麼把整個國家的責任丟給我,你有問過我願意嗎?你有想過我嗎?甚至你有想過我女兒嗎?
(畢竟在弟弟繼位的當下,就代表未來接替弟弟的國王大位的,就是弟弟的長女了!)
你愛她,竟比你愛這個國家還多?!
(畢竟王室代表的就是這個國家啊!個人的小情小愛,可以跟國家大義相比擬嗎?)
喬治六世老婆:
是你害死了我的老公,如果他當時不用繼位,也就不會積勞成疾而死。我永遠都無法原諒你。
當然,也可能是這部戲裡的愛德華八世太令人討厭了!既不願意承擔責任,卻又想坐擁榮華富貴。
話說他放棄王位,並跟他所愛的女人共赴法國生活。
但他們在法國的生活費,卻是由王室提撥的津貼。換言之,還是英國人民的納稅錢。你要是淨身出戶我還尊重你!
劇中描述在喬治六世逝世,他回來奔喪時,心裡頭念茲在茲的竟是他們的生活費津貼會不會被刪除。
【基督教義:離婚了,只要元配還在世就不能另娶】
我不是基督徒,所以其實不大懂基督教的教義。究竟聖經原文是怎樣的描述,為何會演變成這樣的規定?
我想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說,可能根本覺得這是一條超不合宜的規範。
兩個人都不相愛了,卻不能離婚;好不容易離了婚,我卻還不能追求我想要的生活與伴侶!?
但也許基督教原本希望做到的是:婚姻,是要慎重以待的。
既然兩人選擇要結婚,那麼在婚姻中遇到了困難,是要兩人想辦法解決並一起走下去的,而不是輕易的選擇分開。
我覺得相較於輕易的在一起(結婚)、分開(離婚),我是認同婚姻要慎重的。
只是當原本的一個好意,被一代一代地傳承中,被僵化、被曲解,真的會造成災難。
影片中,女王的伯父、妹妹,在婚姻上都遇到了教會對離婚者身分的不認同問題。
伯父想娶一位離婚的女人,但因為不被認同而放棄王位,遠走他鄉。
妹妹想嫁給一位離婚的男人,但因為男人的前任妻子還在世,所以教會也不同意。
而這時就得回到剛剛提到的王室的難為了!
如果是一般人,管他教會不同意、大眾不認同,妳要嫁就嫁、要娶也就娶了!或許根本沒有人在意。
但只因你身處王室,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
只因你是王室,你便不能罔悖禮教、恣意妄為。
因為王室某種程度就是依附著「上帝」而存在,
因為你是上帝選派的,所以你才會出生在這個家庭,你就必須承擔起屬於王室的天命。
或許這就是早期「君權神授」概念的遺毒,因此劇中也不乏一次提到:王冠,是上帝選的,不是人民選的。
所以如果當王室都違背教義,那不就是在顛覆王室立基的根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