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沒整理好寫蘭嶼遊記之前,
(基本上這是件浩大的工程,有賴大家的同心協力,
尤其現在部落格團隊加上了欣儀及小璧兩位生力軍,
想必寫出令人回味無窮的遊記決不是難事,
那...欣儀,小璧...加油唷!玉慧和修怡也辛苦你們了...)
不過在這裡,
要跟大家報告的是-我從蘭嶼帶回來了一樣違禁品!
在還沒出發去蘭嶼之前,
之強只交代我一件事,那就是帶些石頭回來給小魚...
到蘭嶼的第一天,
我現在真的也忘記我從哪撿到那顆石頭了,
(真的怎麼想都想不起來,但牠就是在我的口袋裡了!)
這顆石頭大大的,重重的,外型並不是很漂亮,
那我爲什麼撿他?
不知道,純粹就是順手吧!
撿了它之後,就一直把它放在我的牛仔外套的口袋裡,
就連回到民宿,生性散漫的我,也從沒把它拿起來放好,
就這樣,它就在我的口袋裡躺了三天,
一直到最後一天打包行李時,
我才連同趁大家去浮淺時撿的石頭一起打包到大行李袋。
昨天回到家後,把這些石頭全部掏出來放到桌上,
並且跟之強轉述從岳鑫那學習來的小知識-
從海邊撿回來的沙子跟石頭要用熱水煮過,
因為我們養的是淡水魚,但是海邊的沙子會有鹽分,
直接丟在魚缸裡對魚不好。
之強聽了也覺得有道理,
只是他覺得應該泡冷水就好吧!
因為鹽分遇水就會溶解,
用熱水煮會不會連有益的礦物質都煮掉了。
於是他將這些石頭放到小鐵盒裡,再加水淹沒它。
然後整盒就放在家裡廚房擺放瓦斯的上方桌面,
這是我去洗澡時他做的事,
而就在我洗完澡走去要關瓦斯時,
噁...啊...
這是什麼東西啊!
石頭裡居然爬出一隻寄居蟹來,
牠黑黑的腳動啊動的,真的把我給嚇壞了,
那時廚房沒開燈,嚇得我以為是一隻蟑螂,
一開燈,居然是一隻寄居蟹!
天啊!我把蘭嶼的寄居蟹帶回家了!!!
其實後來我猜岳鑫說要用熱水煮的道理除了是因為淡水與鹹水的區分外,
另外一點應該也是要把野外的髒東西、細菌之類的煮掉,
不過還好這是我之後才想到的事,
啊不然小蟹這下就成蟹肉湯了...
但是寄居蟹的飼養很麻煩耶,
在網路查了一下,除了水要調成鹽水之外,
原來寄居蟹是雜食性的,
吃小碎肉,腐敗的小魚,居然也吃西瓜,
天啊...這要怎麼養啊!
把牠放生嗎?
又不能隨便放到溪流裡,因為那是淡水溪,
不放生,我去哪找小碎肉給牠啊!
小蟹啊小蟹,
我真的不是故意把你帶回來的,
我真真以為你就是一顆石頭而已,
感謝你乖乖的躺了三天的牛仔外套,
沒有在半夜我睡覺時爬出來嚇我,
但這下我該怎麼送你回家...
PS:就在我愧疚當下,懊惱著自己害小蟹和牠的家人失散的同時,
之強安慰我說,別擔心,搞不好牠的爸爸在美國,媽媽在澳大利亞,
就小蟹最遜,牠只回到了本島。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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